文物影響評估的前提是某一項建設工程涉及到一處或多處文物的本體、保護范圍或建設控制地帶。
文物屬于不可再生資源,任何相關建設工程都要本著文物保護和社會效應雙贏的理念,豎立“保護為主”的原則,最大限度地確保文物的整體保護、景觀協調、合理利用與可持續發展。以文物保護為前提,科學、適度、持續、合理地利用,實現保護與利用的和諧統一。
通過對擬建項目與文物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位置關系的分析,客觀評估建設項目對文物的有利影響與不利影響,采取相應減緩措施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內容對文物安全及環境風貌的不利影響;同時為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建筑設計、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保障建設項目順利實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從而取得良好的社會、文化效益。